首页 > 注册会计师报名 >正文

河北关于开展2023年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

日期: 2023-09-18 14:36:42 作者: 潘晓娟

关于开展2023年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

各会计师事务所、执业会员、非执业会员:

按照《2023年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》安排,省注协将于2023年5月开展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相关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对象

全省执业会员、非执业会员。

二、培训时间

2023年5月1日至11月30日。

三、培训方式及费用

(一)执业会员(24学时)

登陆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http://www.hebicpa.org.cn/,点击“继续教育网络培训”—河北注协执业会员(在一个学年内,下述学习平台,学员可以任选其一进行缴费、登录学习,来完成当年的网络学习部分)。

1、中注协继续教育在线平台。在登录区域输入执业会员编号进行登录学习,密码为空(流程详见附件1)。费用为80元/人/年,由会员个人支付。

2、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。在登录区域输入姓名、身份证号码进行登录学习(流程详见附件2)。费用为70元/人/年,由会员个人支付。

(二)非执业会员(40学时)

登陆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http://www.hebicpa.org.cn/,点击“继续教育网络培训”—河北注协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,在登录区域输入姓名、身份证号码进行登录学习(流程详见附件3)。费用为80元/人/年,由会员个人支付。

四、其他

1、执业会员、非执业会员参加完成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后,后台不定期将培训学时上传至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。

2、上一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执业会员,须在本年度按照规定完成面授培训后,方认可补足网络培训的学时。

3、上一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非执业会员,完成本年度学时后可在上述平台直接补足所需学时。

4、申请产出法学时的执业会员,符合《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实施办法》第十七条所列条件的,应当填写学时确认申请表,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省注协确认。同时申请多种形式的,可合并确认学时,每年最多确认24 个学时。

申请产出法学时的非执业会员,符合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》第九条所列条件的,应当填写学时确认申请表,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所在地注协确认。同时申请多种形式的,可合并确认学时,每年最多确认24个学时。

5、执业会员符合《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实施办法》第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,可于每一考核周期的11月30日前, 向 省注协提出书面申请,经批准可不参加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。

非执业会员符合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》第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的,提交材料经我会批准,当年学时减半。

五、联系部门及方式

有关网络培训事宜请与省注协继续教育部联系。

联系电话:0311—83939391。

邮寄地址:石家庄市鹿泉区装院路198号省注协208室。

附件:

附件3.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流程及课程目录.doc

附件2.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培训流程及课程目录.docx

附件1.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平台在线培训流程.docx

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

2023年4月23日

文章来源: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;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hebicpa.org.cn/113/26732.html

复制本文地址:http://www.hxcbx.com/jgmcl/1781.html

免费真题领取
资料真题免费下载